杭州新能源汽车行业三年培育计划启动, 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,杭州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,对行业未来进行扶持。为此,市政府启动了三年培育计划,定向、有针对性地进行产业发展,力争在2018年实现质变。下面请了解一下边肖的具体情况。
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有效缓解能源环境压力、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,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打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。为实施国家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12-2020)》、《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》和《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,特制定本计划。规划中提到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、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汽车和其他新能源汽车。实施期限为2016-2018年。
一.一般要求
全面贯彻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五大发展理念,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,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并举,坚持多元化发展道路,坚持技术储备和产业化同步推进。围绕补短板、强化产业链、布局创新链三个方向,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,大力推进“探索一代、研发一代、研发一代、生产一代”产业技术创新,构建创新能力强、产业化水平高、整车和零部件协调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。
二、主要目标
(1)扩大产业规模。到2018年,力争实现规上工业产值500亿元,新能源汽车产能25万辆以上,动力电池产能50亿安时以上。
(2)提升核心竞争力。培育15家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,建设15家省级重点研究院。推动关键零部件企业加快发展步伐,尽快形成技术和规模优势。支持广大中小企业走“专、精、特、优”发展道路,在细分领域形成特色竞争优势。
(3)突破一批关键技术。全面提升车辆性能,突破车辆结构、控制策略、能量管理、轻量化、智能化等关键技术。不断提升动力电池性能,突破安全性、比能量、比功率、循环寿命等核心技术。突破驱动电机及控制、电池材料、芯片等关键零部件和基础材料的瓶颈制约。
三。关键领域和行动计划
根据整车及零部件子产业的不同发展规律,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育目标和行动措施,扎实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。
(1)新能源汽车整车
鼓励发展纯电动、混合动力、燃料电池动力等技术路线。大力推广汽车轻量化和智能化。
1.行动计划
;纯电动汽车。乘用车:开发电动汽车底盘新平台,包括底盘结构、驱动传动系统、悬挂/制动/转向系统、空调/加热系统、车载充电、DC/DC系统以及集成电池组的轻量化产品。开发分布式电动底盘车,实现小批量生产。开发集成先进动力电池、电机、智能技术和轻量化的A级和B级车型。商用车:R&D及电动商用车模块化、平台化、轻量化设计技术和轻量化材料技术的应用。运输车辆:发展集成控制模块、平台动力总成和高压配电,发展物联网技术,推进互联网电子物流。
;混合动力电动汽车。开发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,优化混合动力总成、混合动力发动机系统和动力电池系统。开发性价比高的增程车。
;智能电动车。电动汽车智能驾驶辅助:研发多目标分离、检测、识别、稳定跟踪的驾驶辅助的汽车雷达技术和信号处理算法技术;开发全速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(FS-ACC)、碰撞预警系统(FCW)等辅助驾驶系统;突破电动汽车转向、制动等关键控制技术;研究基于驾驶行为分析的各种辅助功能的算法,突破各种辅助技术的控制,实现系统集成。电动自动驾驶:开展电动自动驾驶基本方法和共性核心技术研究,建立电动自动驾驶技术体系和平台。开展5G通信技术和车联网技术研究,突破V2V、V2I、V2P等核心技术。研究车载智能操作系统,提高电动汽车的智能化。
2.行动目标
;纯电动汽车。乘用车:到2018年,小批量生产分布式电动底盘汽车,最高车速不低于140km/h,综合工况下百公里耗电量不超过12kWh。b级车百公里耗电15kWh,最高车速160km/h,制动能量回收率 25%。商用车:进一步提高实用性、动力性、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可靠性。通过应用轻量化技术,整个车身和底盘的重量降低了8%。整车单位负荷能耗不高于0.3 wh/kmkg。物流运输车: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,加强车辆运行数据的监控和反馈,续驶里程大于200km,百公里吨电耗小于10kWh。
;混合动力电动汽车。百公里综合油耗2L;综合工况纯电行驶里程70km;整车控制系统的功能安全等级为ASIL ISO 26262 C级。
;智能电动车。智能水平达到SAE定义的自动驾驶第三级。
(二)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
以提升动力电池整体性能为突破口,发挥我省零部件企业规模大、机制灵活的优势,加大R&D和产业化投入,努力在几个领域形成核心竞争优势。
1.行动计划
;电源和电池管理系统。高比能量、高比功率、长寿命的R&D锂离子电池电芯,以及PACK、BMS自主核心技术。建立从材料到单体、从单体到电池、从电池到系统的多重、交叉的安全保障机制。形成了动力电池组在实车工况下的安全性评价体系和方法。建立和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体系。
;电机和电力电子组件。推动高效、轻量化、高性价比电机的R&D和产业化,开发新一代电机驱动系统。开发高可靠性、高功率密度电机控制器。
;其他关键部分。填补燃料电池技术空白,研发燃料电池电堆及关键材料、动力系统及核心部件、整车集成、氢能基础设施等核心技术。开发增程器系统。开发智能充电设备。
2.行动目标
;电源和电池管理系统。电池能量密度达到300Wh/kg,循环寿命超过1500次。快速充电电池能量密度达到120 Wh/kg,循环寿命超过10000次。插电式混合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达到200 Wh/kg,循环寿命5000次以上。
;电机和电力电子组件。乘用车电机峰值功率密度3.4 kw/kg;商用车电机峰值扭矩密度18nm/kg;电机轮毂峰值功率密度3.2 kw/kg;车轮电机峰值功率密度3.2kW/kg。高集成度单/双电机和传动总成电机峰值功率密度4.0kW/kg。控制器功率密度大于15kW/L,最高效率大于98%,安全等级(ISO26262)达到ASCIL C级。
;其他关键部分。增程器系统比功率0.65kW/kg,发动机燃油消耗率220g/kWh,发电机最大效率96%。支持R&D系统
依托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,加强发展改革、信息、科技、金融、能源、交通、建设、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沟通。建立健全省、市、县三级协调机制,促进产业培育、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广应用协调有序发展。建立新能源汽车生产监测体系和行业统计分析体系。
充分发挥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的作用。搭建资源整合平台,促进新能源汽车共同技术进步和产业化。整合政府、企业、科研机构、高校、海归等高层次人才的力量,形成联合研发力量,在共性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;整合金融投资机构和政府引导基金,帮助成员企业进行技术产业化。
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,推进产业基地建设。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试点,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,确定产业发展技术路线,建立产业培育体系,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,落实保障措施,积极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。
(2)优化发展环境。
加快充换电设施网络建设。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浙江省“十三五”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》,加快改善电动汽车使用环境,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。
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。进一步优化车辆购置补贴方式。鼓励城市在车辆上牌、年检、限行、停车等方面积极探索和支持政策措施。制定政策,引导政府机关、公共机构、公共服务等领域优先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。积极引导浙商回归、重组企业、盘活资质。
(3)加大资金支持力度。
新能源汽车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应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。在全省开展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试点工作,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突破产业发展瓶颈。
增加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,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。省重点技改项目将提高新能源汽车项目比重,加强对新产品、首套新能源汽车等创新行动的支持,加强“三家”新能源汽车企业培育。专项资金异地分配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倾斜。
(4)强化要素保障。
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,重点支持我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。拓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建设项目境内外融资渠道,扩大直接融资规模。完善政府、银行、企业合作机制,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,发挥政府资金和专项建设债券的引导作用,形成“政府投资金融资本”“政府投资民间资本”等多种融资机制。
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、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。探索可复制、可推广的人才发展模式,加快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人才聚集和人才激励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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